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,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,政务服务标准化、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。逐步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,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、部门协同、省级统筹、一网办理的“互联网 政务服务”体系,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,让政府服务更聪明,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、更快捷、更有效率。
完全遵循国家“互联网 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
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思路保持高度统一。突出三个创新:
一,业务创新
1.拥有完善的事项录入、调整和管理信息化工具,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全市各级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汇聚,实现市内同一事项、同一标准、同一编码;
2.拥有可靠的政务服务管理架构,全面支撑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运行,实现政务服务在网上大厅、实体大厅和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并行办理;
3.有效联通部门和地市,实现政务数据的共享和交换。灵活设置符合实际需要的数据传输方式,保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、部门和地市的联通。
二,技术创新
1.充分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架构级产品、数据交换产品和自助终端产品,发挥其在政务服务方面的性能;
2.通过使用跨网采集技术、大数据处理技术、身份识别技术、证照互认技术等,实现政务服务网上与网下的全面融合,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;
3.利用可视化分析技术,对政务服务的各个流程、环节的数据进行分析、加工和处理,使得监管者即可以得到宏观的分析计算后的智能数据,实现考核评估;
4.利用互联网空间管理策略,企业和公众可以划定自身网上空间,获取与其相关的全部可公开信息,体验网上直办、就近能办、同城通办、异地可办的便捷高效。
三,管理创新
通过该平台与国家、部门和区县相关平台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,面向市内外企业和公众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服务,有效衔接部门业务办理系统,实施流程再造,删繁就简,大大提高办事效率,缩短时限。对窗口人员和办理人员进行管理与培训,提高业务素质,增加满意度。通过向公众推送和发布信息,实现政务信息的公示公开管理。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、精准化、便捷化、平台化、协同化,政务服务流程显著优化,服务形式更加多元,服务渠道更为畅通,群众办事满意度显著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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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跟政策指示--标准规范建设
一,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指南规范》,本规范用于省级以及全国,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技术规范。
二,《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技术规范》,本规范定义用户命名、身份认证、单点登录等应用服务接口,提供全网用户身份认证服务。
三,《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和受理标准规范》,包含受理信息规范和统一编码规范。其中,受理信息规范包括对基本信息、业务信息、附件信息等内容的要求,统一编码规范实现全省受理统一编号。
四,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信息规范》,包含审批信息数据、办件信息、电子证照库等标准和应用服务接口规范。
五,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》,包含了交换体系的总体框架,技术要求,数据接口规范,技术管理要求等内容。
六,《电子证照数据与共享服务规范》,规定了电子证照的数据规范、采集方式、授权方式和交互标准。
七,《行政权力事项数据规范》,规定了行政权力事项的元数据规范和梳理标准。
八,《行政权力库管理办法》,规定了统一行政权力的运行管理办法。
应用场景
a.身份认证管理系统 b.电子证照管理系统 c.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